“我國目前進入了第五次事故高發期。”中國地質大學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國家安全生產理論專家組成員羅云教授認為,“盡管安全形勢嚴峻,但生產安全歸屬技術系統,技術系統都是人為的,如井噴、礦難等,都是人禍而非天災。主要是設備缺陷、作業條件簡陋、違規操作、投入不足等人為原因釀成的惡果。”
吉林石化爆炸就是一次“人禍”。據吉林省政府緊急成立的事故調查組調查認為,事故直接原因是由于當班操作工停車時,疏忽大意,未將應關閉的閥門及時關閉,誤操作導致進料系統(預熱器E102及附屬管線)溫度超高,長時間后引起爆裂,隨之空氣被抽入負壓操作的T101塔,引起T101塔、T102塔發生爆炸,隨后致使與T101、T102塔相連的兩臺硝基苯儲罐及附屬設備相繼爆炸,隨著爆炸現場火勢增強,引發裝置區內的兩臺硝酸儲罐爆炸,并導致與該車間相鄰的55#灌區內的一臺硝基苯儲罐、兩臺苯儲罐發生燃燒;間接原因則是“企業有些管理規章制度落實不到位”。
這與井噴如出一轍:國務院事故調查專家組《關于川東鉆探公司“12·23”井噴特大事故原因的專家鑒定報告》顯示,2003年12月21日下鉆的鉆具組合中,有關人員去掉回壓閥,是導致井噴失控的直接原因。
威脅公共安全兩次事故,都在不同程度上威脅著公共安全。井噴的發生,導致243名無辜生命悄然消逝,2000多人住院治療,方圓數里幾成“人間煉獄”;吉林石化爆炸,除了吉林本省外,黑龍江也受到波及,被迫緊急發出停水公告,市民排隊購買水和飲料儲存。
黑龍江的擔憂并不意外。11月14日10時,國家環保總局監測顯示,吉化公司東10號線入江口水樣出現強烈的苦杏仁氣味,苯、苯胺、硝基苯、二甲苯等主要污染物指標都超過了國家規定標準。松花江九站斷面苯類指標全部檢出,以苯、硝基苯為主。松花江白旗斷面只檢出苯和硝基苯,其中苯超標108倍,硝基苯未超標。并且,污染帶隨著松花江的流水向下游移動,據黑龍江環保局新聞發言人李平透露,24日5時左右污染帶前鋒將到達哈爾濱市上游“四方臺”取水口,預計26日晨污染高峰基本流過哈爾濱市區江段。
這兩件事情釀造著同一杯苦酒:中石油一個企業的事故,成為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人們被迫把眼光從企業層面移開,關注更大背景下的“公共安全”,并耗費著大量的成本。即使是受到波及的黑龍江省,其財政也只好專門安排1000萬元資金專項用于污染事件應急處理。哈爾濱市實行緊急狀態下用水限制,供排水部門已經封停浴池1933家、洗車行570家、美容院1315家,娛樂用水大戶570家。同時,正在增打100眼深水井,增加8萬噸地下水。
這眾多善后措施,很顯然已遠遠超出中石油管理層的能力。但我們看到的卻是似乎昭示著共同的背景和原因的兩次“人禍”:石油產業屬于高危行業,中石油完全有能力預見風險并采取合適措施避免其發生。然而,中石油卻把自己制訂的預案放置案頭,并未多加理會,以致事態擴大超出控制。
也許,作為企業的中石油,把更多關注目光盯到利潤的增長上。事實上,中石油確實在回報著不錯的經濟業績。但3年兩次重大事故,卻讓業績大打折扣。據統計,近幾年中石油系統發生的事故,由違章引起的占85%以上;2000年以來發生的事故,95%以上都有“三違”因素。
安全也是生產力“安全也是一種生產力。從安全經濟學角度看,‘事故預防的投入產出比’要高于‘事后懲戒的投入產出比’;其次這種投入增值作用明顯,能提高作業人員的工作效率。安全生產力的貢獻率一般在2.5%,高危行業如煤礦等可高達7%左右。”羅云分析認為,很多地方都是安全檢查過后,意識上并沒有得到提升,“安全生產的靈魂是安全文化,安全文化的核心是人的安全素質,尤其是經營管理者的安全素質。”
事實上,中石油正是如此。不管是馬富才還是陳耕,也都多次開會強調安全生產,還部署了諸多安全工作檢查,但仍未能避免遭遇事故的命運。
遭遇井噴后,國家對馬富才采取了“同意其辭職”的辦法,而陳耕呢?難道也要走前任的道路?盡管目前尚無明確說法,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換上陳耕并未解決馬富才時期的安全問題。也許,缺乏外部監督的中石油,要解決潛在的安全問題,真的需要跳出“系統內自查-事故發生”的循環怪圈,找出一條新思路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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