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碳市場的建設飛速發展,從最初的萌芽到7大碳交易試點的依次啟動和逐步成熟,僅用了數年的功夫,而全國統一的碳市場也正呼之欲出。根據有關機構的預測,到2020年,中國每年碳排放許可的期貨市場價值將到達600億至4000億元,現貨市場將達到10億至80億元,發展潛力巨大。
然而,與誘人的前景相對比的是,眼下的7大碳交易試點的年交易額僅幾億元。據有關報道,哪怕是相對來講高履約率、高活躍度的北京,在去年活躍度最高的6月也只達到0.87%,遠低于歐洲EU ETS和美國RGGI 市場4.8% 以上的碳交易活躍度(碳交易活躍度是指碳市場中的交易量與配額總量的比值)。企業履約不積極、碳資產流動性差等現實障礙仍待解決。
要解決碳市場活躍度的問題,除了擴大現貨市場自身交易規模之外,將傳統的金融理念融入碳市場,開發除現貨市場以外新的碳金融市場,引入專業碳金融機構等手段,以資本市場操作思維挖掘碳市場潛力,是未來碳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
所謂碳金融,泛指所有與限制溫室氣體排放有關的各種金融活動,包括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資、低碳項目開發的投融資以及其他相關的金融中介活動。參與碳金融的主體可以包括碳排放權的使用者、碳排放權的供應者、投機商和金融中介。
碳金融的功能
傳統的金融工具與金融市場對經濟活動的各個方面都有著直接的深刻影響,同理,碳金融對于碳市場的運行效率也將能夠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歸納業內人士對碳金融的研究,其大致具備五大基本功能。
一是中介功能,可降低交易成本。作為一個新興市場,碳市場尚不具備較強的流動性,碳排放權供需雙方獲取信息的渠道的較為狹窄。而碳金融作為中介,可以發揮其強大的中介能力和信息優勢,為碳排放權的使用者和供應者尋找合適的賣家和買家,一方面解決了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另一方面也降低了供需雙方搜尋和核實成本、風險管理和參與成本等,分散了碳交易尤其是各種碳衍生品交易的風險,擴大了碳市場容量,增加碳市場流動性。
二是價格發現功能,可提供決策支持。碳市場中的金融機構,例如交易所,能夠提供碳產品定價機制,具有價格發現和價格示范作用。此外,碳金融能夠提供套期保值產品,有利于統一碳市場價格。而及時發現碳價格,有助于優化資源配置,使包括控排企業、投資者、金融機構等在內碳市場的參與方能夠根據該價格做出合理的生產經營和投資決策,保障碳市場的穩定發展。
三是促進減排成本內部化和最小化的功能。碳市場的存在作用就是將減排成本內部化,即將環境這一公共資源視作一項生產要素,轉化為企業的生產成本,阻止過度消費。而金融市場通過為企業提供跨國、跨行業和跨期交易等途徑,讓企業購買碳金融工具,從而將減排成本轉移至減排效率高、減排成本更低的企業,降低了減排難度較大企業的成本,最終使得國家總體的減排成本最小化。
四是加速全社會低碳轉型的功能。一般來講,由于減排項目的資金需求大、投資回收期長,減排企業僅靠自身能力難以籌集到減排項目所需的足額資金,導致減排項目難以正常進行。碳金融,尤其是信貸工具和證券工具,為控排企業提供了多樣的融資渠道,以支持企業開發低碳技術,從而加速企業向低碳經濟的方向轉變。
五是風險轉移和分散的功能。碳市場的價格波動非常顯著,不同產業對碳價格的敏感度各不相同。而采用各種碳金融工具,可以將這一風險分散甚至轉移給第三方,或者對該風險采取保險等預防措施,從而降低甚至消除眾多觀望的投資者的顧慮,促進碳市場的繁榮。
碳金融工具知多少
目前,國內各大試點開展的碳金融創新包括碳配額以及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質押貸款、碳債券、碳基金等,但基本處于試水階段,尚未開發與總結出適合我國市場的碳金融工具。而金融工具的多樣化則表明,我們可以應用的碳金融工具并不僅僅只包括以上這些。就當前國內外碳市場的探索,所涉及的碳金融工具主要為交易類、融資類、投資類以及保險工具等。
其中,交易類工具分為遠期交易、場外期權交易和期貨交易三種。遠期交易是指買賣雙方簽訂遠期合同,規定在未來某一時期進行交易的一種交易方式。遠期交易的資金轉移在前,實物交割在后,能夠幫助控排企業提前鎖定未來的碳成本或碳收益,但也具有較高的信用風險。
配額場外期權交易是買賣雙方自行簽訂期權合同,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期權費后,擁有在未來某特定日期以事先定好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配額的權利。其作用與遠期交易相同,都能夠幫助控排企業提前鎖定未來的碳成本或碳收益。如果企業有配額缺口,可以提前買入看漲期權,鎖定配額成本;如果企業有配額富余,可以提前買入看跌期權,鎖定配額收益。
期貨交易是指由交易所統一制定的、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準化合約。期貨交易類似于遠期交易,但前者是投資者交納一定保證金后,在交易所內買賣各種商品標準化合約;而后者主要是買賣雙方私下達成的合約。此外,期貨交易還具有套期保值功能,從而降低企業的運營風險。
融資類工具也在近些年得到較快發展。主要包括碳排放權的證券化、碳債券、碳配額/CCER質押融資、碳配額回購等。
碳排放權的證券化是指低碳經濟開發項目(例如CCER項目)的開發商將該項目賣給投資銀行等,由他們將這些碳資產匯入資產池,再以該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作為支撐,在金融市場發行有價證券進行融資,最后用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來清償所發行的有價證券。以此將碳排放權這種缺乏流動性、但具有未來現金流的資產匯集起來,轉變成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出售和流動的證券。
由于CCER項目屬于遠期交易,投資商為了規避未知風險可能會大大降低投資意愿,采用碳排放權證券化這種手段,既可以分攤投資商的投資風險,也可以使得開發商獲得足夠的融資金額來保證項目的進行。
碳債券是指政府、企業為籌集低碳經濟項目資金而向投資者發行的與減排單位價格掛鉤的結構性投資產品,并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還本的債務憑證,其支付規模隨減排單位價格波動而變化。類似于碳排放權的證券化,碳債券也是進行融資、分攤項目風險的手段之一。
碳配額質押融資指以碳配額作為質押物的碳市場創新融資手段,基本操作模式是控排單位將配額質押給金融機構(銀行或券商),獲得以配額估值進行折價的融資規模,資金歸還的同時支付一定的利息。CCER質押融資的操作模式與碳配額質押融資類似,但質押物由配額換成了CCER。
碳排放配額回購是指配額持有者出售配額,并約定在一定期限后依照商定的價格回購所售配額,以此獲得短期的融資。而在協議有效期內,購買方可以自行處置碳排放配額。通過這種方式,有富余配額的企業可以以此獲得短期的資金,而購買方則能夠對購買的配額進行再次買賣,并從兩者的價差中獲利。
當前,碳市場投資類工具相對較少,主要為碳基金。是指以投資碳市場為目的而建立的基金。作為一種新型的金融工具,在進行基金投資時,不僅要考慮收益率,同時還要以企業溫室氣體減排的績效作為考核標準篩選投資對象。由于國內的碳市場可分為配額市場和CCER市場,因此,碳基金既可以投資于配額市場,也可以投資于CCER市場。
保險工具則以碳排放權交付保證和碳交易保險為主。由于減排項目具有一定的未知性,在項目開發之初,投資商可能對項目未來能否盈利以及獲利多少存在顧慮,并以此壓低購買價格,這樣也損害了項目開發者的利益、削弱了其項目開發的積極性。因此,碳排放權交付保證應運而生,其特點是金融機構為項目最終交付的減排單位的數量提供擔保,以提高項目開發者的收益,并降低投資者風險。
與交付保證類似的還有碳交易保險。一方面,保險或擔保機構的介入可以分散投資者或貸款人的風險;另一方面,當項目的買方無法獲得合同約定的排放量時,保險公司將根據保險合同對其進行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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