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備受業內關注的政策當屬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在8月10日聯合印發的《關于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自建或購買調峰能力增加并網規模的通知》。
《通知》提出,鼓勵發電企業自建儲能或調峰能力增加并網規模。在電網企業承擔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網責任以外,仍有投資建設意愿的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鼓勵在自愿的前提下自建儲能或調峰資源增加并網規模。
通知明確,為鼓勵發電企業市場化參與調峰資源建設,超過電網企業保障性并網以外的規模初期按照功率15%的掛鉤比例(時長4小時以上,下同)配建調峰能力,按照20%以上掛鉤比例進行配建的優先并網。
據國際能源網/光伏頭條不完全統計,8月份國家及地方共發布45條相關光伏政策!
國家:8月出臺光伏相關政策共11條。
國際能源網/光伏頭條關注到,8月5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開發建設按月調度的通知。通知明確,建立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開發建設按月調度機制,對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從核準(審批、備案)、開工、建設、并網到投產進行全過程調度。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項目發電類型包括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整縣推進分布式光伏、源網荷儲項目等。
8月國家政策公告一覽

地方:8月共出臺34條政策。河南、陜西、浙江、山東、云南、江蘇、江西、安徽、天津、內蒙古、甘肅、山西、上海、北京、廣東、四川等省市的光伏政策有新的變動。
其中:
整縣推進(9條):河南、陜西洋縣、浙江桐鄉市、浙江浦江縣、浙江云和縣、浙江江山市、山東臨沂市、云南大理州、江蘇各1條;
光伏建設方案/競爭配置(13條):甘肅定西市2條,江西、安徽、天津、內蒙古、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內蒙古巴彥淖爾、內蒙古包頭市、甘肅酒泉市、甘肅蘭州市、山西、山東各1條;
光伏補貼/補償(5 條):上海市、北京市各2條,浙江海鹽縣1條;
光伏項目建設管理(2條):山東濱州市、廣東東莞市各1條;
光儲/源荷網儲政策(2 條):河南、內蒙古各1條;
其他政策(3條):四川成都市、山東、甘肅各1條
國際能源網/光伏頭條關注到,隨著國家能源局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的正式啟動,各地紛紛發布整縣推進分布式光伏通知文件,繼6、7月24省市啟動了屋頂分布式光伏整縣推進的試點工作之后,8月,河南、陜西洋縣、浙江桐鄉市、浙江浦江縣、浙江云和縣、浙江江山市、山東臨沂市、云南大理州、江蘇等地陸續出臺整縣推進相關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省出臺了4條整縣推進實施方案,同時也是首個出臺整縣推進實施方案的省份。
8月,涉及光伏建設方案/競爭配置共12條。其中,8月1日,江西省能源局公布了《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第二批省級光伏發電規劃論證庫的通知》,對符合申報要求的442個項目全部納入規劃論證庫,總裝機容量2546.41萬千瓦,同時根據各地申請,對原論證庫項目調整移出32個、裝機容量126.01萬千瓦。調整完成后的項目有920個,總規模約為48.1GW。
8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發布《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以及《內蒙古自治區2021年風電項目競爭配置工作方案》、《內蒙古自治區2021年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工作方案》。文件明確,項目申報規模為2021年計劃新安排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380萬千瓦,其中,蒙西地區330萬千瓦、蒙東地區50萬千瓦。
8月31日,山東省能源局下發《關于下達2021年保障性并網項目名單的通知》,公布了110個納入2021年保障性規模的項目,總規模約為544萬千瓦。其中光伏項目51個,總規模約為236萬千瓦;風電項目59個,總規模約為308萬千瓦。
8月,涉及光伏補貼/補償政策共5條。其中,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布關于對《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2021年度綠色發展資金支持政策(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的公告,擬對15類綠色低碳項目給予政策性資金支持,明確其分布式光伏項目,按項目類型可獲得0.6~0.8元/千瓦時的北京市度電補貼,疊加國家補貼后,補貼額度可達0.63~0.83元/千瓦時。
8月,涉及光儲/源網荷儲一體化政策共2條。
8月20日,河南省發改委印發《關于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建設的通知》,明確到2025年,力爭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用電增量中80%(含大電網供電)以上由新能源發電供應,建成一批“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示范項目。配電網獨立運行時,要保障重要負荷連續供電不低于2小時。
另外,8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發布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到2025年,建成并網新型儲能規模達到500萬千瓦以上。新建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項目,配建儲能規模原則上不低于新能源項目裝機量的15%,儲能時長2小時以上;新建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配建儲能規模原則上不低于新能源項目裝機量的15%,儲能時長4小時以上;配建比例2022年后根據情況適時調整。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8月1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規劃指出,實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動。以風電、光伏發電為重點,以生物質、地熱能、海洋能等為補充,因地制宜推動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協同化發展。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8000萬千瓦以上,力爭達到9000萬千瓦左右。
8月地方政策公告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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