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四川省政府發布《四川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其中提出,持續加大非化石能源供給,促進水風光氫天然氣等多能互補發展。加快推進工業、農業、建筑、交通、生活服務五大領域電能替代。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電力裝機比重達83.3%,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41.5%左右,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30%左右。
同時明確,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支持自備燃煤機組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對支撐電力穩定供應、電網安全運行、清潔 能源大規模并網消納的煤電項目及其用煤量應予以合理保障。
原文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四川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川府發〔2024〕15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現將《四川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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