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省政府和省國資委關于加強企業復工復產和
疫情防控工作有關通知要求,按照淮南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和集團公司《關于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淮能控股〔2020〕26號)精神,集團公司從2月10日起全面復工復產。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特制定集團公司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集團公司把疫情防控作為復工復產后的重大政治任務,成立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黨委書記、董事長和黨委副書記、總經理任組長,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任副組長,機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統籌負責集團公司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協調。各單位要成立由黨政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專門工作機構負責復工復產疫情防控等工作。各級黨組織書記在疫情防控期間要把疫情防控作為第一要項工作。
二、積極復工復產
各單位要切實加強統籌和調度,在確保防護到位和生產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有序、安全組織復工復產,確保平穩過渡,逐步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各單位應要求生產輔助人員、勞務派遣人員及外委人員同步復工復產。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復工復產的,須經集團公司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批準。
三、嚴格履行復工復產備案手續
各單位復工前,要根據單位特點和實際工作情況制定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按屬地防疫要求將相關材料報所在縣區(園區)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并轉報當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集團公司統一將復工復產情況及時報省國資委。
四、細致做好人員摸排登記
復工前,各單位要對所有復工復產人員自2020年1月27日以來活動軌跡進行詳細排查登記,重點排查是否有與下列“四類重點人員”的接觸史、身體狀況等,如與“四類重點人員”有接觸史且未滿14天的,一律不得返崗。
1.湖北省特別是武漢等重點疫區來淮人員和近期去過以上地區的回淮人員。
2.有以上地區接觸史人員。
3.接觸過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的人員。
4.去過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出現發熱癥狀的返回人員。
五、簽訂承諾書
復工復產人員必須簽訂書面承諾書,承諾報告的內容真實、準確,未與上述“四類重點人員”接觸;如有接觸,距離最后一次接觸日起,隔離觀察期已超過14天。不同意簽訂承諾書的,不得返崗。
六、加強通勤管理
復工復產人員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倡乘坐私家車或單位統一安排的車輛。乘坐單位車輛的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單位安排專人跟車負責測量體溫和消毒工作。
七、嚴格把好入門關
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人員憑證進出單位。各單位原則上進出口要分設,在入口處設立體溫檢測點和臨時隔離場所(配備防護口罩、手套、消毒液、額溫儀等),凡未佩戴口罩、未經體溫檢測合格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單位。檢測發現體溫異常(超過37℃)人員,立即聯系當地發熱門診醫療機構,及時規范送診,并視診治情況及時向所在社區(居委會)報告。
八、原則上實行封閉式管理
有條件的單位要實行封閉式管理,憑證出入,外來人員及車輛嚴禁進入。實行封閉式管理的單位,復工復產人員到崗后無特殊情況的,不得離開單位,再次返回單位必須重新履行排查、測溫等防疫程序。
九、嚴格控制會議聚集
取消一切大型集會活動,推廣使用網上辦公和視頻會議,對于確需召開30人以上現場會議的,須報經集團公司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
十、加強個人防護
復工復產人員要注重個人衛生防護,把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不聚集等作為工作紀律嚴格執行。在公共區域必須全程佩戴口罩,非工作需要,避免串門走動。單位內部食堂、餐廳不配備公用餐具,所有人員就餐一律使用自帶餐盒、個別就餐,不得桌餐、聚餐,餐廳進出口實行單通道進出,購買飯菜不得停留。洗浴實行淋浴。宿舍內不得聚集娛樂、打牌。
十一、嚴格控制出差和檢查
疫情防控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出差,不開展與疫情防控工作無關的各類監督檢查、調研服務等活動,確需出差或下基層開展工作的,須報集團公司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
十二、嚴格公共場所衛生消殺
職工食堂、宿舍、會議室、人行過道、電梯、浴室、衛生間等人員密集場所每天不少于2次防疫消毒。辦公室等工作場所由職工自行消殺、通風,各單位要加強對酒精等消毒用品的安全使用管理。嚴格執行《關于規范廢棄口罩收運處置的緊急通知》(淮城管辦〔2020〕9號),做好防護用品的消毒、處置、銷毀工作,確保單位內衛生管理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十三、加強健康檢測
疫情防控期間,要建立全員健康檢測制度,每天對職工進行體溫檢測和健康詢問,原則上每人一天測溫2次,并將健康狀況記錄在冊。若發現發熱或者干咳、氣促、肌肉酸痛無力等癥狀的,立即聯系發熱門診醫療機構,及時規范送診,并視診治情況及時向所在社區(居委會)報告。
十四、加強宣傳教育
集團公司黨委工作部、新聞媒體中心及各級宣傳部門要充分利用“報、臺、網、微、端”等主要宣傳陣地,全面加強疫情防控措施和防治知識的宣傳,提高全員防控意識和能力?;鶎訂挝灰ㄟ^微信群、QQ群、電話等方式,將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明確傳達到每一位職工。
十五、強化督查檢查
各單位要抽調專人成立督查組,加強對疫情防控組織、防疫措施落實、重點工作推進、宣傳教育引導、值班值守等情況開展現場動態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立即予以糾正。對防疫措施落實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