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20 來源:國際能源網編譯
周二(11月19日)在阿塞拜疆巴庫舉行的COP29峰會期間,新加坡與贊比亞簽署了一項初步碳信用協議。
該諒解備忘錄(MOU)于新加坡館簽署,將為兩國根據《巴黎協定》第6條進行碳排放交易鋪平道路。
這些信用額度伴隨著相應的調整,這意味著購買信用額度的國家只計算一次被抵消的排放量,而生產信用額度的國家則放棄使用這些信用額度來實現其自身國家氣候目標的權利。
這是為了避免在交易碳信用額時重復計算減排量或清除量。
根據該諒解備忘錄,兩國將努力達成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碳排放權轉讓協議,該協議與《巴黎協定》第6.2條相一致,用于管理碳排放權的雙邊交易。
只有簽署實施協議后,兩國才能開始交易碳排放額度。迄今為止,新加坡已與巴布亞新幾內亞和加納簽署了實施協議。

參加簽字儀式的人員包括(從左至右)新加坡可持續發展與環境部常任秘書長StanleyLoh、可持續發展與環境部長GraceFu、贊比亞綠色經濟與環境部長MikeMposha及其部常任秘書長DoutyChibamba。圖片:COP29新加坡館
新加坡貿易和工業部(MTI)在同一天的一份聲明中表示,目前,新加坡和贊比亞之間的諒解備忘錄將促進碳信用機制方面的最佳實踐和知識的交流。
兩國還將共同努力,尋找符合第六條規定的潛在碳減排項目,并開發必要的基礎設施和能力,以使這些項目能夠產生此類信用額。
貿易和工業部表示,這可以幫助兩國實現各自的國家氣候目標,同時促進可持續發展并維護環境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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