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安監總局消息,開展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以來,全國20個主要產煤省(區、市)瓦斯治理領導小組重視加強瓦斯治理督導工作,推動了瓦斯治理“七項措施”的落實。
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各督導組對納入煤礦瓦斯專項治理督導范圍內的2296處礦井,全部實施了監督檢查,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100%;查處超通風能力的礦井92處;對839處瓦斯災害嚴重和存在重大隱患的煤礦全部進行了評估,評估率100%;已整改重大隱患5160處,占查出重大隱患的95.2%;責令停止作業的工作面729處次;45個重點監察煤礦企業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86.1億元,實際使用76.0億元,占提取費用的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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