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按照綠色發展要求,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通過加快燃煤電廠升級改造,在全國全面推廣超低排放和世界一流水平的能耗標準,是推進化石能源清潔化、改善大氣質量、緩解資源約束的重要舉措。
在此基礎上,會議決定,燃煤機組2020年前全面實施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屆時所有現役電廠度電平均煤耗須低于310克、新建電廠平均煤耗低于300克,同時淘汰關停落后產能和不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機組,東、中部地區要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達標。改造完成后,預計每年可節約原煤約1億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8億噸,電力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可降低60%左右。
為推進政策落地,會議要求,對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要加大政策激勵,改造投入以企業為主,中央和地方予以政策扶持,并加大優惠信貸、發債等融資支持。中央財政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向節能減排效果好的省份適度傾斜。同時,要結合“十三五”規劃推出所有煤電機組均須達到的單位能耗底限標準。
在此之前,國家發改委、環保部、國家能源局三部委曾于2014年9月聯合下發《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4-2020年)》,要求全國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需低于300克標準煤/千瓦時。到2020年,現役燃煤發電機組改造后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時,且燃煤發電機組必須安裝高效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到2020年前力爭完成改造機組容量1.5億千瓦以上。
在企業執行層面,華能技術經濟研究院研究室主任韓文軒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五大發電已經掌握了成熟的超低排放技術,同時盡管改造的邊際成本較高,但考慮到目前煤電普遍較好的盈利水平,完全有能力按時完成改造任務。但如果明年初啟動煤電聯動,可能會對發電企業的經濟狀況產生一定影響,屆時國家應對環保電價做出相應調整,進而為改造投入提供經濟補償。據了解,按照現行規定,超低排放機組可享受度電兩分多錢的脫硫脫硝電價補貼,同時享受一定數量的機組發電利用小時數獎勵。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也認為,若明年初實行煤電聯動,則恰可為環保電價調整提供合適時機。“屆時煤電上網電價必然下調,電價下調部分可通過環保電價補貼的方式返還發電企業,從而為超低排放改造提供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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