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能源網 訊】10月26日,云南省能源局發布《關于云南省在適宜地區適度開發利用新能源省級遴選企業結果的公告 》(下稱《公告》)。
根據《公告》,入選的光伏企業主要有9家。包括: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原文如下: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能源局關于云南省在適宜地區適度開發利用
新能源省級遴選企業結果的公告
2020年10月21日,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能源局委托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對昆明、昭通、曲靖、楚雄、紅河、文山6個州市上報的云南省在適宜地區適度開發利用新能源初選投資企業進行了省級遴選,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現將遴選結果予以公告。
入選風電企業: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協合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入選光伏發電企業: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能源局
2020年10月26日
來源:云南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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