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今日發布簡報《中國30省(市)碳排放情況追蹤,“第一梯隊”誰來領跑?》(以下簡稱《簡報》)。《簡報》以“中國碳核算數據庫(CEADs)”2005-2019年30省(市)碳排放數據為基礎[1],通過分析呈現碳排放總量、單位GDP碳排放(即碳排放強度)、人均碳排放等相關指標[2],簡報發現中國省間碳排放差異顯著,“第一梯隊”省份依托良好基礎、減碳成效顯著有能力盡早實現碳達峰。
2021年12月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公開提出,將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3]。綠色和平國內低碳發展政策研究項目負責人吳婧涵表示:“以碳排放總量和強度作為管理和考核指標對省級政府、地方企業等主體的低碳轉型行動與管理提出了更精細化的要求。接下來,省級政府應該‘摸清家底’,掌握省內碳排放的基本情況和重點排放源,為科學合理制定省內低碳發展轉型策略奠定基礎。”
多數省份碳排放強度持續下降
但降幅分化明顯
從碳排放總量來看,中國各省之間碳排放總量存在較大差異。2019年,碳排放總量最大的五省貢獻了36.65%的碳排放總量,而碳排放總量最小的五省僅占全國的不到5%。2005-2019年,從碳排放強度來看,中國大部分省份碳排強度呈下降態勢,但降幅存在差異。其中,降幅最大的省份碳排強度下降了超過70%,另有少數省份碳排強度不降反升。從人均碳排量來看,2015-2019年,30省中有10省人均碳排放量已開始波動下降,而內蒙、寧夏、新疆、山西等省人均排放量仍呈明顯上升趨勢(增速大于20%)。
綠色和平國內低碳發展政策研究項目負責人吳婧涵表示:“區域碳排差異化表現意味著不同省份政府需結合區域戰略和地區情況制定科學實際的行動方案。產業結構偏輕、基礎條件較好的省份有能力在雙碳行動中奪得先機,加大雙碳行動雄心,為中國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和爭取2060年前碳中和創造更大空間。”
“第一梯隊”京滬碳排放表現領跑
浙江緊隨其后
2021年10月,國務院發布《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下稱《行動方案》)對東部沿海地區省份提出的要求,即“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要發揮高質量發展動力源和增長極作用,率先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4]。因此,簡報將京津冀江浙滬皖粵八個重點省(市)作為中國實現低碳綠色轉型目標的“第一梯隊”,并將研究時段劃分為十五年內(2005-2019年)和近五年內(2015-2019年)兩個時段,以探究八省(市)綠色低碳轉型的基礎和近期取得的成效[5]。
綜合碳排放總量、強度和人均碳排放量指標,簡報發現,除北京和上海兩個直轄市外,浙江的低碳轉型也走在前列。



而從各省的脫鉤趨勢來看[6],2015-2019年,八省(市)均處于經濟發展與碳排放“脫鉤”的狀態,但各省(市)“脫鉤”程度存在差別,其中上海、北京在這一時段內呈強脫鉤狀態。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通過觀察逐年情況可以發現,天津、廣東、河北的脫鉤情況在2018、2019年出現反彈,碳排放增速再次超過了GDP增速的情況。
長三角地區減碳成效最為顯著
區域協同發展仍待加強
京津冀、長三角、大灣區(廣東)三大區域內,長三角地區近期(2015-2019年)的減碳成效最為顯著[7]。從碳排放強度來看,長三角地區的降幅最大(19.65%);而從人均碳排放趨勢來看,三個區域的人均碳排放量都有所上升,而長三角地區增幅最小(3.06%)。
值得指出的是,各區域內低碳轉型的協同效應仍待加強。北京雖然在八個省(市)中碳排放強度最小,但其所在的京津冀地區卻是三大區域內碳排放強度最大的區域;北京的人均碳排已經達峰,但京津冀地區的人均碳排放量則仍呈波動上升態勢。

京津冀、長三角與大灣區2005-2019年碳排放強度情況

京津冀、長三角與大灣區2005-2019年人均碳排放情況
《行動方案》作為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中“N之首”,明確了中國低碳轉型的基準情景和路徑;而各個省級政府的轉型雄心和行動力,則決定了碳達峰行動的實際成效及綠色低碳革命的深度。未來,各區域內良好的統籌協作,和各省(市)圍繞綠色低碳轉型所展開的良性競爭與合作,將成為中國雙碳行動中兩股重要推動力。“第一梯隊”省(市)應該科學合理制定省內達峰路線圖,為全國達峰和中和爭取更大空間的同時,加速省(市)內的低碳、高質量發展戰略轉型。因此,綠色和平建議——
北京、上海兩個直轄市應在過去十五年良好的低碳轉型成果基礎上繼續加強雙碳行動雄心,并進一步輻射和帶動京津冀、長三角地區的綠色低碳轉型,實現更好的區域協同;
浙江省的碳排放總量已經連續多年保持平穩態勢,在此基礎上,浙江省應繼續堅持綠色低碳發展,省發改委等部門在發展規劃制定和項目審批時應保持警惕,堅決不再走依靠“兩高”項目拉動經濟增長的老路;
中央政府應在雙碳的頂層設計基礎上,合理設置對地方政府雙碳行動的激勵,并考慮對雙碳工作成效顯著的省份予以支持和鼓勵。
參考資料:
[1] 中國碳核算數據庫(CEADs)https://www.ceads.net.cn/data/province/ 。CEADs依據《2006 IPCC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指南》,測算了省級行政范圍內的化石燃料燃燒和水泥工業生產過程的直接二氧化碳排放。數據庫涵蓋除西藏、臺灣、香港與澳門外30省(市)的時間序列數據。
[2] 計算中所用的人口、GDP等非碳排放數據來自國家統計局統計年鑒與統計公報。
[3]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舉行 http://www.gov.cn/xinwen/2021-12/10/content_5659796.htm
[4] 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10/26/content_5644984.htm
[5] 本簡報與《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白皮書中的碳排放數據目標的基準年保持一致,即2005年和2015年
[6] 研究時段內“脫鉤”狀態的判定主要基于Tapio脫鉤彈性模型。該模型將碳排放與經濟的脫鉤狀態分為脫鉤、負脫鉤、連接三大類型,并在此基礎上細分為八種狀態,即:強脫鉤、弱脫鉤、衰退性脫鉤;強負脫鉤、弱負脫鉤、擴張性負脫鉤;增長連接、衰退性連接。“擴張”指的是經濟增長率為正值,“衰退”則指經濟增長率為負值。
[7] 區域碳排放表現(即區域碳排放強度與人均碳排放量),取區域內各省數據平均值
[8] 趨勢動圖制作:https://flourish.studio/
完整簡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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