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馬其頓起草了《可再生能源使用法》,旨在減少化石燃料消耗、提高綠色能源占比。法案引入雙向差價合約(CfD)下的市場溢價,該溢價通過可再生能源拍賣批準,同時規范產消合一用戶的凈計量和凈計費,定義可再生能源社區。
北馬其頓能源、礦業和礦產資源部呼吁公民、專家及利益相關者就法案草案提意見建議。該部稱,這是首次單獨監管該領域,效仿地區及歐盟多國做法,公開辯論將持續至8月30日。
法案中最重要的創新是雙向差價合約(CfD),馬其頓語將其定義為以市場方式結算價格差額的合約,通過可再生能源拍賣授予市場溢價。該部認為,這一機制能保障可再生能源生產商財務穩定,保護消費者免受極端價格波動影響,且草案完全符合歐盟能源立法,包括《可再生能源指令》(RED3)。
擬議措施旨在減少化石燃料使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總量中的比重,支持長期投資,加快其在供暖、制冷和交通運輸領域的部署。法案還涵蓋電力來源保障、國際合作及能源市場框架等內容。
草案為建立由公民、企業和地方政府等組成的可再生能源社區奠定基礎,涉及產消者的凈計量和凈計費。其中,個人住宅產消合一上限為10.8千瓦,多戶住宅為50千瓦,還引入集體產消合一概念。16千瓦以下發電設備的產消合一者采用凈計量機制,16千瓦至50千瓦的用凈計費,更大規模的用商業供電方案。值得注意的是,運營 300 千瓦以上發電廠的產消者需承擔平衡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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