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依據是什么?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要打造新興支柱產業,加快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發展;前瞻布局未來產業,推動氫能、核聚變能等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門《關于推動未來產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工信部聯科〔2024〕12號)、《北京市促進未來產業創新發展實施方案》(京政辦發〔2023〕20號)等文件精神,根據《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等政策文件規定,結合經開區實際,制定本措施。
二、出臺的目的是什么?
本政策的出臺,旨在發揮經開區高精尖產業協同發展優勢,推動未來能源產業從自發聚集、局部支持,邁向系統性服務、結構性升級、破立性創新發展的新軌道,加速推動北京亦莊成為全國未來能源產業創新發展策源地和高端產業集聚區。
三、政策適用對象有哪些?
本措施適用于在亦莊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圍內依法經營的未來能源領域的各類主體,近三年無重大行政處罰記錄和刑事犯罪記錄,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未來能源企業認定范圍參照本措施第二章重點支持方向執行。
四、兌現內容有什么?
本政策圍繞新能源和未來能源產業發展,明確到2028年的發展目標,聚焦技術攻堅突破、先導產業培育、標志場景打造、發展要素保障四大關鍵維度,提出十項重點支持方向。
五、如何申報?
政策相關申報要求將在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臺發布,請關注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臺的申報通知(https://zcdx.kfqgw.beijing.gov.cn/#/notice)。
六、政策的有效期限是什么?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2028年12月31日結束。施行期間如遇國家或北京市、經開區相關政策調整的,按照國家或北京市、經開區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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