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發改委 四川省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應布局在糧食主產區秸稈豐富的地區,優先選擇百萬人口農業大縣,原則上100僅是半徑范圍內不得重復規劃布局項目,重點生態功能區不得布局建設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電站總裝機容量應與資源量匹配,一般不超過3萬千瓦,鼓勵分布式熱電聯產。項目廠址應符合城鄉建設、土地利用、環境保護等相關規劃,城市建成區、環境質量不能達到要求且無有效削減措施的或者可能造成敏感區環境保護目標不能達到相應標準的區域,不得新建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禁止砍伐林木、引進種植外來物種作為發電原料,禁止以速生林地、流轉林地、流轉土地作為發電原料基地。
《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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