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山東省能源局印發《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到2021年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5200萬千瓦以上,占電力總裝機比重達到32%以上;煤電裝機控制在1億千瓦左右,占電力總裝機比重66%左右。2021年,煤炭產量穩定在1.1億噸左右;天然氣供應量220億立方米以上;省外來電1200億千瓦以上;能源基礎設施投資600億元以上。
山東省能源局關于印發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有關能源企業:
為統籌做好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加快推動新時代能源行業高質量發展,省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能源局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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