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常見的燃料品種,建議企業完善數據質量控制計劃并盡可能開展元素碳含量實測,例如,對氣體燃料可參考《人工煤氣和液化石油氣常量組分氣相色譜分析法》(GB/T10410)、《人工煤氣組分與雜質含量測定方法》(GB/T12208)或《天然氣的組成分析 氣相色譜法》(GB/T13610)測定氣體組分,然后根據每種氣體組分的體積濃度及該組分化學分子式中碳原子的數目計算含碳量。對暫不能實測元素碳含量的,如果現行有效的行業核算報告指南中有缺省值或計算方法可供參考,可以參照執行,例如,《其他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提供了蘭炭作為原材料用途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電解鋁生產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提供了炭陽極(電極糊)消耗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計算方法;對行業核算報告指南未提及的,建議在確保符合保守性原則(即不會低估履約年度的排放量或高估免費發放配額量)的前提下,根據具體燃料品種選擇和論證某種合理的取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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