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為準確識別存量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導致的安全隱患,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國家工信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以及國家消防救援局聯合印發《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健康評估工作指引》。文件指出:外觀有明顯破損、無標簽標識、超過48V電壓或使用梯次利用的鋰離子電池,都存在健康隱患,建議報廢。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消防救援局公告
2024年第37號
為準確識別存量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導致的安全隱患,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制定了《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健康評估工作指引》,現予以公告。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消防救援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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