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西藏加快融入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近日,華中能源監管局會同西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西藏自治區能源局自2021年以來首次修訂印發《西藏自治區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新版規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版規則著力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安全可靠、綠色低碳、經濟高效、穩步協同、公開透明原則,加強跨省跨區與區內市場高效協同,服務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著力進一步推動西藏電力市場穩步運行、健康發展。結合近年來西藏電力市場運行過程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對市場準入及退出、交易組織、合同管理、計量與結算、偏差考核、市場力防控等環節進行補充與規范。
為更好適配第四輪監管周期輸配電價落地西藏后交易方式的改變,新版規則做好相關準備,明確了輸配電價落地實施前后的交易模式、價格機制等,并對電網企業代理購電交易新增專門章節,以便做好政策銜接。創新設計市場力防控機制,在交易出清校核環節,對發用兩側設置交易電量上限。
下一步,華中能源監管局將以細則落地實施為抓手,加強西藏電力市場監管,全力營造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電力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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