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一種基于市場的、全新的節能新機制—"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場經濟國家中逐步發展起來,而基于這種節能新機制運作的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在國外簡稱ESCO,在國內簡稱EMC)的發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國、加拿大和歐洲,EMC已發展成為一種新興的節能產業。
世界銀行/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與合同能源管理由國家經貿委、世界銀行和全球環境基金(GEF)共同開發和實施的重大節能項目"世行/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已于1998年底正式啟動實施。該項目是我國政府與世界銀行/GEF在節能和環保領域的一項重大國際合作,是我國"九五"期間節能重點項目之一,同時也是世界銀行/GEF這兩個國際組織在全世界推進節能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而采取的重要行動之一。
該項目的核心內容是:利用世界銀行和GEF這兩個國際機構的資金和技術支持,在我國引進、示范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這一國際上先進的市場節能新機制,促進我國節能機制面向市場的全面轉軌和節能產業化進程,以期不斷提高我國能源利用效率水平,同時有效減緩我國溫室氣體的排放增長速度,從而為緩解全球溫室效應作出積極的貢獻。
國外合同能源管理概況在國外,《合同能源管理》簡稱( EMC )是在上個世紀 70 年代中期以后逐步發展起來的,尤其在北美和歐洲, EMC 已成為一種新興的產業。
北美 EMC 是在 70 年代發生“世界能源危機”時出現并很快發展起來的。
加拿大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對此十分重視。加拿大的 6 家大銀行都支持 EMC ,銀行也對客戶的項目進行評估,并優先給予資金支持。 1992 年,加拿大政府開始實施“聯邦政府建筑物節能促進計劃”,其目的是幫助各聯邦政府機構與 EMC 合作進行辦公樓宇的節能工作,并制訂了在 2000 年前聯邦政府機構節能 30 %的目標。
美國是 EMC 的發源地,也是 EMC 產業最發達的國家。在美國,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都支持 EMC 的發展,把這種支持作為促進節能和保護環境的重要政策措施。
1985 年以后,美國政府曾以 25 億美元的財政預算支持政府機構的節能項目,其目的是使政府在節能和環境保護方面起帶頭示范作用,其效果是很明顯的。凡是實施節能項目的政府樓宇,平均用能下降 15 %,而且工作環境得到了改善。 1992 年美國聯邦政府通過一個議案,要求政府機構與 EMC 合作進行合同能源管理,達到既不需要增加政府預算,又取得節能效果的目的。該議案要求聯邦政府的所有辦公樓宇至 2005 年節能 30 %(與 1985 年相比)。
歐洲各國的能源服務公司是在 80 年代末期逐步發展起來的。歐洲 EMC 運作的項目有別于美國和加拿大,主要是幫助用戶進行技術升級以及熱電聯產一類的項目,項目投資規模較大、節能效益分享的時間較長。
西班牙是電力相對短缺的國家之一,近幾年西班牙政府從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的目標出發,制定分布了一系列鼓勵開發熱電聯產、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硬件”政策。所以, EMC 的業務發展很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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