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2018年度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結果的通報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海南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瓊府〔2017〕51號)和《海南省2017-2020年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實施方案》(瓊節能減排辦〔2017〕29號),省政府相關部門組成考核組,對全省18個市縣(不含三沙市)和洋浦經濟開發區2018年度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完成情況以及節能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評價考核。現將考核結果通報如下:
根據綜合評價考核,五指山市、澄邁縣、昌江黎族自治縣為超額完成等級;海口市、白沙黎族自治縣、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為完成等級;三亞市、儋州市、東方市、定安縣、臨高縣為基本完成等級;文昌市、瓊海市、萬寧市、屯昌縣、樂東黎族自治縣、陵水黎族自治縣、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洋浦經濟開發區為未完成等級。
省政府對考核結果為超額完成等級的五指山市、澄邁縣、昌江黎族自治縣政府予以通報表揚,對考核結果為未完成等級的文昌市、瓊海市、萬寧市、屯昌縣、樂東黎族自治縣、陵水黎族自治縣、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政府和洋浦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予以通報批評。文昌市、瓊海市、萬寧市、屯昌縣、樂東黎族自治縣、陵水黎族自治縣、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政府和洋浦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在考核結果通報印發后一個月內向省政府作書面報告,提出進一步加強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工作措施。
各市縣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部署,全面貫徹落實《海南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實施方案》,加快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完成 “十三五”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