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委員會近日采用《氫氣和天然氣市場指令》中規定的低碳氫氣和燃料的溫室氣體(GHG)排放方法,進一步完善了歐盟的氫氣監管框架。該方法是對現有可再生氫和非生物來源的可再生燃料(RFNBO)方法的補充。
低碳氫能有望助力航空、航運及部分工業流程等難以電氣化行業的脫碳。歐盟委員會指出,低碳氫氣及相關燃料需比未減排的化石燃料減少 70% 的溫室氣體排放,其生產方式多樣,可利用天然氣結合碳捕獲、利用和儲存(CCUS)技術,或采用低碳電力來源。
未來,歐盟委員會將評估引入替代途徑對能源系統和減排的影響,以及維持采購完全可再生電力公平競爭環境的必要性。據悉,其將于 2026 年就核能電力購買協議(PPA)使用方法草案啟動公眾咨詢,以提高核能直接生產低碳氫的透明度。
這項新法案將提交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二者有兩個月 “審議” 期,可應要求延長兩個月,且無法修改提案。能源與住房事務委員表示,這一舉措為投資者提供了確定性,將支持氫能行業發展,助力經濟脫碳、提升競爭力及實現氣候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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