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國陸續出臺對俄羅斯的制裁措施,核心圍繞降低俄羅斯原油價格上限及拓展制裁范圍,以限制俄羅斯相關收入,同時避免擾亂全球能源市場。
一、日本:即時調整油價上限并擴大資產凍結
日本外務省宣布,降低俄羅斯原油價格上限的措施立即生效,適用范圍涵蓋俄羅斯原油進口,以及相關服務與資本交易。為保障現有合作平穩過渡,現有合同設置過渡條款,有效期至 10 月 17 日。
與此同時,日本同步升級其他制裁:
資產凍結:針對 47 個俄羅斯實體、9 名俄羅斯個人,以及烏克蘭被占領土的 5 名個人和 1 個實體;
出口限制:禁止 11 個位于俄羅斯、白俄羅斯以外第三國的實體出口,進一步壓縮規避制裁的空間。
二、新西蘭:聚焦多領域制裁,劍指戰爭支持行為
新西蘭外交部長溫斯頓?彼得斯明確表示,降低俄羅斯油價上限 “是經過深思熟慮的舉措,旨在削減助長普京對烏克蘭非法侵略戰爭的關鍵石油收入”。
此次,新西蘭啟動第 32 輪制裁,具體包括:
直接制裁對象:19 艘船只,以及同等數量的個人與實體;
重點打擊目標:俄羅斯軍事情報部隊 29155(因其使用惡意軟件攻擊烏克蘭政府網絡)、參與化學武器與虛假宣傳活動的行為者、用于逃避制裁的 “影子艦隊” 船只、替代支付提供商,以及為俄羅斯提供協助的朝鮮和伊朗相關方。
三、挪威:跟進油價上限調整,強調制裁經濟影響
就在日本、新西蘭行動前幾天,挪威已決定將俄羅斯石油出口上限降至與多國協調后的相同水平。挪威外交大臣埃斯彭?巴特?艾德指出關鍵背景:“石油出口仍占俄羅斯政府收入的三分之一”,而 “收入減少及俄羅斯經濟壓力加大,將使俄羅斯當局在烏克蘭發動非法戰爭的難度增加”。
四、歐盟牽頭前期行動,七國集團協同推進
此次多國行動并非孤立,而是對前期國際協調的延續。今年 7 月,歐盟率先決定將俄羅斯油價上限降至 47.60 美元 / 桶,并推出動態定價機制—— 可根據市場情況自動調整價格上限,增強機制靈活性。
隨后,加拿大、挪威、英國等國紛紛跟進,采取與歐盟一致的舉措。這一系列行動的核心目標,是在維持全球石油供應穩定的前提下,通過七國集團的協同努力,有效限制俄羅斯的石油收入。
五、價格上限機制的核心作用與國際共識
價格上限機制的運作邏輯明確:僅允許西方公司在俄羅斯原油價格低于指定門檻時,提供運輸、保險、金融等出口相關服務。這一規則直接限制了莫斯科在原油交易中收取溢價的能力,從關鍵經濟領域對俄羅斯形成約束。
此次多國協調一致削減價格上限,背后折射出重要共識:在俄羅斯入侵烏克蘭近三年之際,國際社會普遍要求加強對俄羅斯的經濟限制;同時,各國也在平衡制裁效果與全球能源市場穩定,避免因制裁引發供應鏈動蕩,力求在 “限制俄羅斯” 與 “保障全球能源安全” 之間找到平衡點。







正在加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