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馬來西亞以及越南的能源企業簽訂了聯合開發協議,旨在共同探索跨境可再生能源的聯系,特別是從越南向其他國家出口海上風電的可能性。
依據該協議,馬來西亞將由國家能源有限公司(Tenaga Nasional Berhad)和國家石油有限公司(Petroliam Nasional Berhad)共同組建的MY Energy Consortium財團代表,與越南石油技術服務公司(PTSC)以及新加坡勝科工業的全資子公司勝科公用事業公司(Sembcorp Utilities)組成的財團展開合作。
在吉隆坡東盟峰會上公布的協議指出,該財團將評估通過新建海底電纜及馬來西亞半島國家電網將越南的可再生能源輸送到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可行性。
新加坡的目標是到2035年進口約6吉瓦的低碳電力,這將占該國能源需求的大約三分之一。
越南目前有多個近岸風電場正在開發和運營中,預計到2030年海上風電裝機容量將達到6吉瓦。政府的目標是到2050年海上風電裝機容量達到70吉瓦至91.5吉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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